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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东莞国土局长谈配建公租房:不会让开发商做赔本买卖

发表于2014-05-06

回应:出发点是为了让社会更和谐,不会让开发商做赔本买卖

商品房配建公租房

上个月底,东莞市法制局公布《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以征求意见,规定容积率为2.0以上的新供给的二类及二类以上住宅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商品房项目,必须配建5%的公租房。

不少开发商和地产界人士质疑《办法》,认为政府的补贴不足以弥补配建公租房所带来的经济损失,而且也会为小区的管理带来难题。

发表于2014-06-20
引用:承台在2014-05-06 14:39:50写道:
1楼

回应:出发点是为了让社会更和谐,不会让开发商做赔本买卖  商品房配建公租房  上个月底,东莞市法制局公布《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以征求意见,规定容积率为2.0以上的新供给的二类及二类以上住宅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商品房项目,必须配建5%的公租房。  不少开发商和地产界人士质疑《办法》,认为政府的补贴不足以弥补配建公租房所带来的经济损失,....

 怎讲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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